“十四五”以来,吐鲁番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突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全市单位GDP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连续两年呈现下降趋势,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供热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热电厂2号机组完成节能改造,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由327克标煤/千瓦时降至323.2克标煤/千瓦时,华电高昌热电1号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改造后机组纯凝期最小出力由50%降至30%,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有效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构建。持续抓好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已布局的9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加快建设,积极推动浙江火电等4个光伏+光热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中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40万千瓦光伏已具备并网条件;鄯善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取得自治区核准文件,推动高昌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完成预可研审查,高昌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完成三大专题审查。
重点领域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节能成效显著。通过实施绿色工厂、企业技术中心等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质量标杆企业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4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2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3家,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3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交通运输领域逐步低碳转型。通过强化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全市注销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3844件。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辆落地落户,全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车33辆,新能源公交车占全市城市公交车总数183辆的78%,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有力保障。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明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52.03万平方米的48%,成功打造托克逊县美惠幼儿园为我市首个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全市清洁供暖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76.3%,顺利完成“十四五”以来农村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任务。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力度增强
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全面推进。修订印发《吐鲁番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将29家重点企业纳入绩效分级管理,指导36家重点涉气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推进,将54家工业企业、55家施工工地、15.4万辆移动源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强化监督管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程效果明显。全市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370吨,氮氧化物减排量272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目标。积极提升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对全市22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8.29%,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年累计开展村庄环境整治1279场次,创建自治区级、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581户、5746户。
不断提升节能保障和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用能保障。全市积极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严把新上项目能源消费准入关,严格落实新上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做好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有序推进节能监察。研究制定《吐鲁番市全社会节能监察计划》,组织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分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现场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填报工作。对4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全覆盖监察,对发现问题责令企业按期整改。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病虫害的防治,持续开展“绿盾”行动,不断强化国土绿化工作。完成国土绿化任务20.58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完成草原治蝗12万亩,防治草原鼠害23万亩。
持续推进节能宣传培训
丰富节能培训模式。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以举办“火洲大讲堂”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参加上级部门调训等方式,邀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授课,强化全市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节能宣传氛围营造。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进家庭、进重点行业企业等活动,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通过举办启动仪式,表彰工作突出单位以及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成功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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