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5 12:12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
关于挂职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发改党组[2022]61号
委属二级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2月13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石纪峰同志任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副处长(挂职);
免去刘继成同志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副处长(挂职)职务。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