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委按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有关要求,结合新疆电网和用电负荷等实际,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杨丹电话:0991—2836372
传真:0991—2836372 邮箱:jjyxj@xjdrc.gov.cn
附件:新疆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1日